一、允许报销发票范围
1、学生的住宿费按照诚毅学院差旅费规定中的一般职员标准,2-4人一间;
2、动车二等座票、公交车票、火车硬座票可予报销,火车硬卧票报销以硬座标准予以报销;在省内周边县市开展实践活动,经过测算后,如果租车更节约,可向专业运输公司租车,开具运输公司的正规发票;
3、药品、队服、宣传用品、资料印刷费等;
4、邀请老师或专家开讲座等酬金每次200—400元,支付时应在《领款单》上签收,校外人员还应提供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及具体开户行。
5、实践期间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注意购买的险种,出现出游、旅行等字眼的险种财务不予以报销)
二、不予报销的发票范围
1、餐费、食品、水不予报销;
2、飞机票、旅行社发票不予报销;
3、旅游景点门票、娱乐场所门票、手机费不予报销;
4、不属于社会实践所需要的经费。
三、经费支付方式
1、住宿费依照我院差旅费报销说明情况处理,原则上应刷银行卡支付,报销时提供旅店业发票、银行刷卡小票。(小票要注意开票方和住宿地点一致)
2、1000元以上的大额费用应以“公对公”转账,特殊情况刷银行卡支付时,报销需附上银行刷卡小票。
3、租车费用的报销按照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在厦门市辖区内租用车辆按经费支出审批办法审批,到厦门辖区外执行公务租用车辆需经单位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租用,报销时随附“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公务租用车辆审批单”。
四、填写发票的格式与要求
1、发票上的“客户名称”一栏统一填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否则无效;学院税号为12350000751371320R;
2、无论实体店或网络购物,发票上“项目”或“物品”一栏填写物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个别发票只填写物品概称的,必须另列商家《物品清单》,写上物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加盖商家店章,清单上的店章与商家发票上所盖店章要一致;
3、索要发票需为国家正规发票,盖有国税或地税(实践当地)的印章,应为当年的,且要有商家的盖章;
4、注意销售性发票、服务性发票所经营项目的区别,以及定额发票注意商家是否在经营范围之内,非定额发票一定要用复写纸填写,加盖商家店章;机打发票不得手写;
五、特别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出差审批时间往返;
六、以上规定适用于社会实践活动向财务部报销的开支。
七、具体不解事宜可向财务部咨询。
共青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委员会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财务部
2019年7月3日